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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师培训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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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教师培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思路 全面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结合“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工作需求,规范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围绕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督检查不细致等问题,着眼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突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教师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具体内容 第1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第2—3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来源和支持内容。 第4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使用范围。 第5—7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分配因素和下达程序。 第8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申报材料内容。 第9—11条,明确了市县和项目承担单位安排使用教师培训资金遵守事项。 第12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结转结余使用。 第13—16条,明确了教师培训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17—18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及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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