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省直管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相关市(州)、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矿区税务局,各相关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各人民银行相关市(州)中心支行、县(区)支行、各代理国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和《关于2018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规模的通知》(财税〔2018〕71号)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属于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实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且愿意享受政策的企业(详见附件),退还其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二、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确定
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附件中核定的金额时,实际退还税额按当期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附件中核定金额时,实际退还税额按核定金额确定。
三、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负担
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由中央、省、市县按照现行增值税分享比例负担。
四、退还流程
按照相关税收退库流程,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各人行国库根据本通知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调整后的企业名称及金额按增值税收入预算级次从金库直接退付。
五、工作要求
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9月30日前完成退税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各主管税务局逐级上报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将视情况在全省范围通报各地留抵退税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甘肃省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企业名单及金额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2018年8月30日
附件:甘肃省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企业名单及金额.xls